2023年11月6日,罗甸县检察院依法对一起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适用速裁程序,从受理案件到提起公诉仅用4天,在实现有力快速打击犯罪的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推动检察办案质、效双提升。
罗甸县检察院2023年11月2日受理了一起王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承办检察官审查,认定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符合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的条件。在听取王某某及其值班律师对适用速裁程序和量刑建议的意见后,决定适用速裁程序。2023年11月14日罗甸县法院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依法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和程序建议,当庭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罗甸县检察院持续推进“云剑”“断卡”等专项行动,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坚持快捕快诉、快速打击,持续提高速裁案件适用率,完善简案快办、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