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有效落实,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3月11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强制报告制度省直成员单位召开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会,各市县成员单位参会。省级会议结束后,在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县级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推进会,县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文旅局、卫健局等9家单位应邀参会。
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县级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推进会上,县检察院通报了2023年以来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涉及强制报告制度的情况;各成员单位分析了各自部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明确加大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力度,确保制度落地落实,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常态化。
最后,联席会议就进一步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宣传培训,增强系统相关人员的保护意识。
二是推动形成强制报告制度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衔接配合,通过联席会议、会签文件、信息化建设等方式,强化日常沟通,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提示机制、报告备案机制等方式推动相关责任部门全面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三是要广泛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各成员单位通过召开内部系统强制报告制度培训会、发放宣传海报、提示牌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强化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和与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与能力。要加大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更加浓郁的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氛围,努力形成保护未成年人“人人有责”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