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出席重大疑难案件庭审
——彰显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
2017年6月28日,由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陆某某等15人涉嫌盗窃罪、抢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在罗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罗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这是我县检察机关自2016年10月司改过后,检察长首次以公诉人身份出席重大疑难案件的庭审。
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陆某某等人在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罗甸县、紫云县、瓮安县、六枝特区等地多次采取使用抽油泵的方式盗窃停放在路边车辆油箱内的柴油,并将盗窃所得的柴油低价出售给被告人姚某某、张某某等人。本案中王某某、陆某某等15人涉嫌盗窃犯罪的金额巨大,犯罪次数较多,犯罪区域分布广,犯罪手段隐蔽。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被告人王某某、陆某某等十五人的犯罪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王某某、陆某某等十五名被告人在庭审中军认罪伏法,自愿接受法律的制裁。检察长针对重大疑难案件出席庭审活动,落实和贯彻了司法改革中领导主动办案制度,也是检察机关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维护法律的尊严,彰显出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检察长亲自督办、出席重大疑难案件庭审等诉讼活动将成为司法体制改革后一种趋势和常态化。
(供稿人:卢龙江 联系电话:15086132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