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生态检察持续关注
渔业养殖绿色发展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中学习时,这样生动的比喻强调绿色发展方式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
2016年贵州省成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同年罗甸县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地处珠江上游,生态区位重要,亟须通过绿色发展,构建起珠江上游的生态屏障。罗甸渔业资源丰富,网箱养鱼规模巨大,影响范围广,从2017年8月份开始,按照贵州省农委发出的《省农委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网箱整治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罗甸县网箱养鱼面积须减少至1254亩以内。无证养殖、超规划养殖和超规模养殖的网箱将全面取缔。
罗甸县网箱拆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怎样合理制定网箱存鱼补偿方案,怎样帮助渔民转产上岸,怎样在短时间内完成超规划的多达2771亩的网箱拆除任务。
我院生态检察科在持续关注着罗甸渔业绿色发展之路,2017年8月以来多次向相关主管单位了解网箱拆除工作进展状况。针对县域内红水河流域网箱拆除工作进展缓慢,省政府及省环保厅都很重视并相继开展督查。2018年5月3日,贵州省纪委驻省环保厅纪检组长黄勇率省环保厅网箱养殖排查第三组成员赴罗甸开展网箱养殖专项排查工作;5月6日,省政府督查室副主任吴克率队赴罗甸县督查网箱拆除工作推进情况。我院也适时的督促渔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渔业养殖监督管理职责。2018年5月12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勇率领一支队伍深入码头、岸边、渔民家中去帮助疏导剩余未拆除网箱渔民思想,县里主要领导也都蹲守在网箱拆除第一线,至2018年5月15日晚上零时,罗甸网箱拆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正在接受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