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省政法委及省检察院的部署下,检察机关不断升级办案网络,依托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及政法委协同互联平台,逐步打通公检法信息传输壁垒,实现案件信息云共享。2021年10月贵州省委政法委印发了《贵州省简单刑事案件网上办案单轨制工作方案》、《贵州省网上办案单轨制协同管理暂行办法》,罗甸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按照《方案》、《办法》要求对工作进行部署,在技术准备和人员安排上做到充分保障。案件单轨制是指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电子卷宗数量在200页以内的案件,采取无纸化办公的模式。通过协同互联平台,办案人员只需要在办公室推送卷宗材料,经审核后即可到达下一办案单位,办案人员通过办案系统阅卷办理案件,节约了大量人工移送卷宗的时间,以便投入更多精力到重大复杂案件中去,提升整体司法效率。
罗甸县检察院案管部门作为检察机关审核案件部门,自《方案》、《办法》实施来,严把单轨制案件质量关,对电子卷宗扫描质量、卷宗一致性、单轨制案件标识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单轨制案件在程序和质量上经得住考验。11月2日检察机关正式受理单轨制案件以来,本院共受理单轨制审查逮捕案件17件,一审公诉案件29件,现法院已判决14件。下步,本院将继续按照《方案》、《办法》要求,积极推进案件单轨制工作,为检察工作智能化、现代化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