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检察院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11月10日,罗甸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再次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院干警要以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为指引,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全面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勇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解读了报告精神,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建设法治中国的美好愿景进行的勾勒和描绘。要求全院干警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九大报告的基础上,对“依法治国”目标的思想精髓和丰富内涵进行深入思考、领会和准确把握。切实认识到检察机关自身所肩负的重要责任和使命,把思想和行动尽快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罗勇强调:全院干警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对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同时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眼于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提早研究、精心谋划明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找准检察监督工作重点,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
会后,罗勇要求:支部近期要积极组织干警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活动,要全面深入领悟报告精神实质,在全院掀起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的行动自觉。
供稿人:罗甸检察院黄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