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紧压实帮扶工作责任,推动近期重点工作落细落实。3月12日,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茂林深入新塘村、交砚村督导乡村振兴、森林防火、产业项目等重点工作。
一路上,森林防火值守点的宣传小喇叭循环播放着森林防火禁令。“最近气温回升快,火险等级高,风险隐患大,加之清明节将至,祭祖扫墓等活动日趋增加,森林防火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驻村工作队及村两委要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全面开展宣传工作,确保火源不入山,力求从源头上防止火灾发生。”刘茂林在新塘村、交砚村森林防火值守点督导时强调。
盘旋的山路间,刘茂林边走边了解交砚村水果种植、销售情况,对交砚村提出的修建产业路的困难,刘茂林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州县发改局、边阳镇党委政府的协调对接,共同研究解决,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对近期的重点工作,刘茂林希望新塘村、交砚村: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清防火形势。深刻汲取近期各类灾情的教训,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组织发动好护林员队伍,在重点林区、重要路口科学设置卡点,加强防火值守,严格进山人员和车辆管理,收缴火种,做好登记,确保火源不入林、火种不上山;二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护林员的作用,通过播放警示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等方式,做好森林防火宣传,不断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群众共同参与“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三是驻村工作队要紧紧围绕当前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强与镇党委与院党组的联系,立足本村优势和产业基础,及时谋划部署,抓好当前春耕备耕、产业发展等工作。
刘茂林表示,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将发挥好在预防森林火灾、保护生态环境中的检察职能。一是严厉打击森林防火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借助巡回庭审的方式,以案释法,加大对涉森林火灾犯罪的震慑力度。二是刑事检察与民事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联合出击,充分发挥检察惩治犯罪督促修复双重功能,切实保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