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改革彰显“反贪力量”
我们基层检察院建设是做好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近年来,全国在加强基层院建设中积极稳妥地推进着检察改革,同时改革的成效促进着我们基层院的建设,改革的成效也在我们基层体现出来,其中比较突出的在整合队伍力量上。
重新组建“反贪污贿赂局”,大大整合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量,将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局检察人员聚集起来,铸造了一把反贪利剑。力量整合后的反贪污贿赂局,解决了办案中遇到案多人少的难题的同时,还能让反贪检察人员互相学习交流,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能。改革后,我院反贪污贿赂局共9人,其中员额检察官4人,检察辅助人员5人,办案人员集中,力量整合。得益于这些力量,目前我院反贪污贿赂局共受理案件线索4件6人,初查4件6人,初查率100%,其中立案侦查2件4人(1件3人涉嫌贪污罪,1件1人涉嫌挪用公款罪),所立案件均涉及民生资金领域职务犯罪。形成了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合力,切实发挥了团队的作用,使办案数量、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供稿人:罗甸县检察院吴延成)